Saturday, March 08, 2008

急診室不思議見聞錄(中)

眼見婆婆嘔吐不斷,痛苦不堪,我上前向護士詢問:「可以先打止吐針嗎?」護士搖搖頭:「在醫生沒做診斷之前,不能給予任何治療。」

束手無策地呆坐五分鐘後,婆婆的症狀不但絲毫未減緩,整個人反而快虛脫,並開始近乎歇斯底里地反覆叨唸著:「你快去跟她講,先給我打止吐,不然就幫我吊點滴…」眼看這樣下去不是辦法,老人家不但身體支撐不住,連精神也跟著耗弱起來,於是我又再問:「不然,至少先打個點滴吧?!」護士還是搖搖頭:「不行,一切得等醫生看過再說。」

或許是婆婆不斷嘔吐的症狀讓人很難視而不見,或許是我每隔三分鐘就問一遍:「可以請醫生現在出來看診嗎?」也或許只是平均等待時間縮短了…總之,在等待了將近二十分鐘後,一名醫生終於從緊閉大門另一端的看診區走出來,叫我把婆婆帶進去。

在看診區進行今晚第三次的血壓、體溫測量以及病情詢問後,醫生判斷婆婆是對上午的處方過敏,隨後交代護士馬上打止吐針,然後送婆婆進觀察病房吊點滴以便休養和追蹤。【1】

正當我跟在病床旁,打算陪同婆婆一起進觀察病房時,推著病床的護士發難了:「只有病人才能進去,你在外面等。」「啊?!」我大為不解,「又來了哪門子規定?!」心想自己該不會是理解錯誤,於是重新確認:「你的意思是,我不能跟著進觀察病房嗎?」「對,你到外面等,可以偶爾進來探望,但不能停留太久。」【2】護士很冷淡地重申一遍。

眼見婆婆仍很虛弱,加上語言又不通,放她獨自一人實在不放心,只好對護士的話充耳不聞,繼續跟在病床邊。沒想到才剛靠近觀察病房的大門,門口的警衛竟然把我攔下:「你不能進去!」「我想先進去陪我婆婆,萬一她要上洗手間之類的怎麼辦?」我試著讓警衛理解現在的狀況,沒想到警衛竟然咄咄逼人地追問:「好,那你要進去多久?待幾分鐘?」

打從送急診開始,就不停被這個規定、那個規定束縛。不知規定是誰訂、何時訂的,更不知是基於什麼樣的原則和前提而制訂;總之,醫院的一貫作風是:「規定就是規定,大家聽話照著做就對了,不要有意見。」

病人只能有一名親屬陪同—我認了。
進了候診區就是慢慢等,要等多久沒個兒準,請看平均等待時間—我認了。
醫生看診前,護士除了問問話、量量血壓體溫之外,任何安撫、減緩病人痛苦的基本處理都沒有—我也認了。

儘管覺得效率不彰、官僚味重、不甚合理更不近人情,但這些我都默默承受、乖乖照辦了,然而,現在我只不過是想陪同一個語言不通、身心俱疲的老人家一起進觀察病房,竟然也要把我當犯人似的來回審問?!

本來腦子還在評估,大概要在病房待多久才足夠,不過在答案出來之前,火氣先衝上來了,我不滿地回嘴:「問我要待幾分鐘是什麼意思?難道我不能在病房內陪同親屬?」 聽到我的質問,警衛稍稍退縮,「好吧,你可以進去,但不可以在裡面過夜。」

簡直莫名其妙!!如果可以的話,當然是愈早出院愈好,誰想在病房過夜?當我是流浪漢沒地方睡嗎?我氣到連話都懶得搭理,一語不發踏進病房。

ninikitt

蘇菲公主【1】:
你沒記錯,這的確是我們一到候診區就向護士提出,卻被護士一而再、再而三拒絕的需求。終究,經過半小時病人的煎熬以及親人的焦慮,這需求在醫生的許可下,獲得滿足了。

在候診區中,護士只能測量血壓體溫、詢問病情,病人及親屬除了等“候”看“診”,別無他法─究竟這是多餘的折磨,還是周詳的制度,我只能說,真的是見仁見智了。

蘇菲公主【2】:
這個規則不但令人不解,更讓人無法苟同。

打從一進急診室,大家就已經遵照「一個病人只能有一名陪同親屬」的規定;也就是說,醫院在源頭就開始進行人數的控管。竟然如此,為何半途又新增規定,隨行進來的親屬,不能在觀察病房內陪同?

再說,觀察病房的規定是,「家屬不得陪同,但可以來回探望,但每次停留時間不得太長。」這樣一來,「陪同病人在病房內待滿一小時」是不被允許,但「每次停留三分鐘,但總共進去二十趟」就OK?

無論從病人、家屬的觀點出發,或是從醫院管理的角度出發,個人認為這都是荒謬愚蠢到可笑的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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